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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将覆盖三成基层医疗机构

  7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明确了2009~2011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五项重点改革任务。目前,一些重要的政策文件正在相继出台,一些具备条件的重大改革正在陆续实施,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县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6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经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总体良好。

  此次会议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了更具可操作性的指标,首先是在医保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将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今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3.9亿人,比上年新增7200万人;全年解决607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适当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其次是在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方面,会议指出,将抓紧实施涉及面广、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项目,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不低于15元的人均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组织900多家三级医院与2000家县级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

  三是部署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会议指出,今年下半年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底前在3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

  会议强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抓紧完成配套文件的制订和出台,加强对地方医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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