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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药品“降价死”重演

  山西药监部门人士认为,保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利润,明确相关配套政策,才能避免以往随着调价而常见的药品“中标死”“销声匿迹”现象重演。

 

  山东省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人士建议,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政策在执行中最好设一个“缓冲期”,以避免部分药品“一降就死”。

 

  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台由于明确了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对基本药物的市场需求将形成一个拉动。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基本药物仍可能出现供给不足。

 

  一些中小规模的药厂不能靠生产廉价的基本药物获取的利润来维持生产,这些基本药物因此会逐渐淘汰,导致市场短缺;由于不能盈利,一些规模较大的药品生产厂商也不会将基本药物生产作为主体。

 

  此次国家定的零售指导价格是一个“上限”,要求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指导价,且价格有降有升有平,一些临床迫切需要却因为“零利润”甚至“负利润”而陷入生产销售困境的药物将从中获益。

 

  只有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医疗保障的投入,增强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改变公立医疗机构的趋利性,国家颁布基本药物目录和实施指导价格的举措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百姓才可能真正告别“看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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