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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双跨药品身份特殊 孕妇犹应慎选

  孕妇用药安全问题是社会一直关注的重点对象,理应引起我们的大力关注目光。近期,同名双跨药品成为了孕妇之间的讨论话题,其用药安全也得到了医药人士的警戒。


  同一通用名(甚至同种规格)的药品在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TC)进行管理,这类药品被称为“双跨”药品。然而,目前药品并没有“双跨”的管理类别,只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有可能是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亦可能同时具备两种药品的属性。因此,同名双跨药品身份特殊,给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不少困难。


  “双跨”药品作为一种处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交集的品种,用得适当、合理则可以治病或减轻症状,用得不当则会危害健康。患者在选购药品时应对自己的症状做出正确判断,遇到自己不清楚的,可以向药店的药师咨询。而无法判断的,特别是妊娠期妇女、婴幼儿等特殊人群用药,建议最好到医院咨询医师,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用药。


  医药招商网的小编了解到,除了抗病毒口服液,还有以下这些较常见的“双跨”药品:抗感解毒颗粒、明通治伤风颗粒、板蓝根颗粒(冲剂)、复方大青叶颗粒、复方穿心莲片、复方感冒灵片、复方感冒灵颗粒、热炎宁胶囊等。


  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孕妇在服用同名双跨药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度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此种药品,避免自身的安全和腹中的胎儿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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