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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子在黑店诊所输液 药物过敏致死

  黑店诊所一直是医药界加大力度打击的对象,猖狂气焰逐渐被浇灭。近期,一则某女子在黑店诊所打点滴过程中,因药物过敏致死的消息,引起了我们的关注。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去年2月,56岁的向某忠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租用顺德乐从水藤村一房间开设“黑诊所”。同年2月21日上午,阿芳因身体不适到向某忠的诊所求医。向某忠诊断阿芳为感冒,同时引发支气管炎,随后为阿芳开出处方药物,并打点滴。


  翌日傍晚6时,阿芳再次向某忠求医,这次向某忠连开三瓶药水施行点滴注射。然而,当阿芳接受第三瓶药水注射期间,出现严重不适症状。向某忠立即停止注射,并要求阿芳的家属将其送院救治。2月26日,阿芳死亡。经鉴定,阿芳是因药物过敏性休克继发多器官功能障碍致死。


  向某忠不服提出上诉,他声称阿芳来看病时没有说明自己有其他疾病,并擅自将输液的速度调快,造成自己身体异常。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向某忠的这一说法因缺乏相关证据印证,法院不予采纳。


  我们都知道,在治病期间一定要防范药物过敏,这会为我们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而向某在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情况下私自开设诊所,并导致患者致死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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