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改试点:严禁院长薪酬与医院收入挂钩 |
![]() |
昨日,湖北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按照部署,10月30日零时起,全省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远安、宜都、枣阳、老河口、蕲春、云梦、汉川、松滋、石首、崇阳、来凤、鹤峰、沙洋、房县、郧西等15个试点县(市)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以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为标志,全面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一揽子综合改革。
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改革实施意见》,试点医院要求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包括建立由理事会、院长、监事会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今年年底前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医院行政级别。明年力争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取得实质突破。
在试点县(市)探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院长年薪由理事会核定,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建立便捷有序分级诊疗制度
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介绍,新一轮试点将在各县推动组建医疗联合体,使县域内优质资源逐步下沉,提高基层的医疗服务能力。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湖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已制定,即将印发。参加第二批试点的15个县市的人民医院、中医院,参加第一批试点的20个县市中已开展试点的医院及未开展试点的中医院,还有鄂州市的4所改革试点医院同步纳入价格调整范围。
将合理提高诊疗、护理、手术、中医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共涉及4大类,2809项。同时要降低部分检验、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共涉及2大类,769项。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改善就医体验
省政府《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表示,支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扶持儿科、康复、急救、产科、老年病科和精神卫生科等薄弱专科建设。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探索先诊疗、后付费的就诊模式。
医药网新闻
- 相关报道
-
- “互联网 + 照顾护士”服务形式或缓解家庭医疗照顾护士难题 (2025-05-14)
- 3家药企垄断质料药被罚没3.25亿元 (2025-05-14)
- 新疆:慎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已笼罩74个县(市、区) (2025-05-14)
- 上海市调整可另免费一次性使用医疗东西目次 (2025-05-13)
- 青海对于推动医保药品间接结算的关照 (2025-05-13)
- 河北省《医疗机构药物警戒技术规范》处所尺度宣布 (2025-05-12)
- 从免陪照料到智能医疗 粤病院立异服务加强医护协同效能 (2025-05-09)
- 投资超20亿元 罗氏制药在上海浦东新建临盆基地 (2025-05-09)
- 有前提的二级及以上综合病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 (2025-05-09)
- 海南自贸港扩展开放匆匆医药家当倒退 (2025-05-08)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