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营改增”给零售药店带来哪些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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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8月29日讯 相对于国家医改层面实行“医药分开”的方针、以降低药价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而言,“两票制”“营改增”的到来无疑是一剂良方,对于肃清和重建医药供应链秩序起到规范和推动作用。压缩过多和相对无序的商业流通环节,可视作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倒逼破除药价虚高的有益探索尝试。其局部试点成效也显现了这项改革措施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那么新政的到来,对医疗结构和零售药店又会带来哪些具体影响?
现状与政策方向
数据统计,2015年药品流通对终端销售额为9677亿元,占销售总额的58.2%,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其中对医疗机构销售额为6907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71.4%;对零售终端和居民零售销售额为2770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28.6%(数据来源于商务部)。
因此,目前中国的主要药品供应源仍然是医疗机构,占到全部零售额的接近80%,这与世界上大多经济发达国家零售药店占比80%以上截然相反。我国医疗机构在药品供应链环节中一直以来处于强势地位,医药市场属于终端推动型买方市场。但是,随着国家医改的不断深化,结合近期新政的实施,药品流通企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根据“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具体指标:到2020年形成1~2家年销售额过5000亿元的跨国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3~4家年销售额过1000亿元的全国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形成5~8家年销售额过100亿元的全国性或区域性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85%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的4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50%以上。药品供应能力与药品需求基本均衡,骨干药品批发企业实力达到或超过国际水平,药品零售企业承接医药分开的能力显著增强。
零售的三大利好
可以看出,国家在推进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并将终端用药从医疗机构转向零售药店,这对医药零售企业是一个利好。
其二,“营改增”的落地执行,一些医药零售企业特别是一些单体药店以往利用“药品回购”或不开票低价采购的不合规现象将得到控制,有利于医药零售企业在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充分竞争。
其三,根据国务院7月25日下发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要求:医疗结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虽然打破医院“以药养医”传统机制非一朝一夕,但可以明确的是,处方外流一定是利好于药品零售以及医药电商平台。
因此,大型医药零售企业需积极组建零售门店推广团队,并主动拥抱互联网,通过自建B2B、B2C平台同时借助第三方平台的客户需求引流,打造线上接单能力。线下药店本身更该改变传统的卖药习惯,加强药师人员专业素质,做好药事服务。
如果国家关于“两票制”和处方外流的政策严格执行,那么处方将向院外流动,这将带来国内药品零售市场新一轮的结构调整。
此外,从供应链健康运作的角度分析,供应链上各节点平衡发展才能维系着供应链的正常运转,药品零售环节最终会在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规律的调控下达到相对供应链平衡。
医药网新闻
那么新政的到来,对医疗结构和零售药店又会带来哪些具体影响?
现状与政策方向
数据统计,2015年药品流通对终端销售额为9677亿元,占销售总额的58.2%,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其中对医疗机构销售额为6907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71.4%;对零售终端和居民零售销售额为2770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28.6%(数据来源于商务部)。
因此,目前中国的主要药品供应源仍然是医疗机构,占到全部零售额的接近80%,这与世界上大多经济发达国家零售药店占比80%以上截然相反。我国医疗机构在药品供应链环节中一直以来处于强势地位,医药市场属于终端推动型买方市场。但是,随着国家医改的不断深化,结合近期新政的实施,药品流通企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根据“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具体指标:到2020年形成1~2家年销售额过5000亿元的跨国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3~4家年销售额过1000亿元的全国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形成5~8家年销售额过100亿元的全国性或区域性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85%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的4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50%以上。药品供应能力与药品需求基本均衡,骨干药品批发企业实力达到或超过国际水平,药品零售企业承接医药分开的能力显著增强。
零售的三大利好
可以看出,国家在推进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并将终端用药从医疗机构转向零售药店,这对医药零售企业是一个利好。
其二,“营改增”的落地执行,一些医药零售企业特别是一些单体药店以往利用“药品回购”或不开票低价采购的不合规现象将得到控制,有利于医药零售企业在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充分竞争。
其三,根据国务院7月25日下发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要求:医疗结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虽然打破医院“以药养医”传统机制非一朝一夕,但可以明确的是,处方外流一定是利好于药品零售以及医药电商平台。
因此,大型医药零售企业需积极组建零售门店推广团队,并主动拥抱互联网,通过自建B2B、B2C平台同时借助第三方平台的客户需求引流,打造线上接单能力。线下药店本身更该改变传统的卖药习惯,加强药师人员专业素质,做好药事服务。
如果国家关于“两票制”和处方外流的政策严格执行,那么处方将向院外流动,这将带来国内药品零售市场新一轮的结构调整。
此外,从供应链健康运作的角度分析,供应链上各节点平衡发展才能维系着供应链的正常运转,药品零售环节最终会在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规律的调控下达到相对供应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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