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建立健医疗临时救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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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27日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2011年民政工作要点时说,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力争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方式覆盖全国50%的县(市、区)。窦玉沛说,在社会救助管理方面,健全制度,推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修订出台。推广家庭收入核查信息比对机制。推动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协调将专项救助制度逐步覆盖低收入群体,协调制定《关于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有效衔接机制。同时,在加强管理上,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探索建立低保补助资金分配激励机制。继续实施“霞光计划”,加大供养机构改、扩建和新建资金投入,有条件地区供养机构服务范围辐射到分散供养对象和非“五保”老人。
联合统计部门,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此外,在社会福利事业方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医疗救助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研究建立社会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和准入制度,推动进一步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则在会议上指出,民政工作是政府行政工作,权力、资源、能量有限,既要依法行政,把有限的资源和能量用好,还要注意动员社会力量,扩大可用资源和能量。 救助制度中央和省级行政层面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是制定政策、安排资金、推广经验、监督检查,要加快转变职能,把等级评定、资质认定、工作评估、技术培训、标准研制等具体事务,转移给相关社会组织去做,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作用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
要不断拓宽社会参与的途径,通过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日益扩大民政公共服务的资源和能量;医疗救助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贴等制度,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购并等方式参与发展民政公共服务,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并存、共同发展的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格局。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会上表示,今年民政部加强开展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工作,积极参与涉及民政领域的多双边合作。2010年民政部深化涉港澳台交流工作。加强了与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及社会组织等机构在社会工作、慈善发展、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交流;继续执行有关培训合作项目。救助制度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拓展了在社会工作和慈善发展领域深度合作的渠道。加强了与台湾地区在婚姻管理、减灾救灾、老龄服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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