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将实施工作视频会召开并做部署 |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2月25日组织召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贯彻实施工作视频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出席会议并讲话。此次会议介绍了新版药品GMP的修订意义、特点并对下一步的工作作了详细的部署。
此外,会议还要求,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GMP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新版药品GMP实施计划并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另外,应按照新版药品GMP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和更新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各类管理软件并验证和试运行,确保新的软件能够满足和适应本企业产品生产过程的使用要求,全面提升企业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保障能力;应结合新版药品GMP、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要求以及岗位操作规范,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的培训。上述相关工作原则上应在三年内完成。
现有《药品GMP证书》有效期满但尚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原《药品GMP证书》期满前六个月,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符合要求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现有《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其他类别药品现有《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不符合要求的,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收回《药品GMP证书》。国家局将在网站上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延续情况予以公示。
最后,吴浈强调,新版药品GMP的贯彻实施是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希望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新版药品GMP顺利贯彻实施。

- 相关报道
-
- NEJM:终于实锤了!全球首个III期临床试验证实,运动可使结肠癌患者的死亡风险降低37%,效果堪比吃药 (2025-06-09)
- Nature:母体缺铁竟致胎儿性别反转!科学家揭秘铁元素在胚胎性别决定中的关键作用 (2025-06-09)
- 复旦大学发表最新Science论文:有望让盲人重获光明,还能解锁红外夜视超能力 (2025-06-09)
- Nature Methods:基因“看见”形态,图像“听懂”基因:OmiCLIP如何打破生命科学的“巴别塔”? (2025-06-09)
- 中科微智斩获2025中国肠道大会"益生菌实力企业",MGBlab引领菌肠脑研究新范式 (2025-06-09)
- 首款国产冠脉负压机械抽吸导管获批 (2025-06-09)
- Cell:粪菌移植的安全性受质疑,或产生长期、意料之外的负面健康后果 (2025-06-08)
- 青稞酰化黄酮α (2025-06-08)
- 89.5%改善率!NCR201细胞疗法实现帕金森病“关期”消失 (2025-06-08)
- 2025 ASCO:CheckMate 816/77T携两大LBA,试图解答能不能做“精准辅助治疗” ! (2025-06-07)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