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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状况加剧谁为其“输液”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最近公布的数据更令人警醒:“2009年我国医疗输液104亿瓶,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8瓶液,远远高于国际上2.5至3.3瓶的水平,这种过度用药危害着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据湖北省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李元启说到:“很多人是普通的上呼吸道感染,根本没必要输液。过度用药不仅‘欲速则不达’,反而会加重肝脏、肾脏负担,甚至导致安全风险。”


  “千万别小看了‘吊瓶’输液的风险。”李元启说。湖北省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湖北报告的不良反应中因静脉点滴所致占七成以上,其中由抗生素引起的不良反应约占五成以上。 不分病情轻重的输液是临床中最常见的过度医疗,不少患者认为注射要比口服药物见效快,一有感冒发烧就主动要求静脉点滴。其实,在口服、肌肉注射、静脉点滴三种给药途径中,风险最大的就是静脉点滴,过多注射会增加不必要的治疗风险及不良反应。


  此外,过度医疗在临床手术中也十分常见:通过放置价格昂贵的脑血管支架来治疗脑中风;不必要的剖宫产滥用,剖宫产率在一些医疗机构中达70%以上;在前列腺炎、乙肝、肿瘤等常见疑难疾病诊疗过程中,不必要的细化检查、未得到公认的联合治疗、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大量采用……患者付出大量金钱,得到的是饮鸩止渴般的短期效果和长久的身体伤害。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医疗技术力量薄弱、“以药养医”等原因,一些机构过度用药的情况非常严重,特别是抗生素、激素、维生素输液滥用的情况比较严重。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护理等。小病大治、大病豪治、无病滥检的过度医疗,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目前,由于患者的个体差异,对过度医疗还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过度医疗在中国的盛行,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原因。众所周知,以药养医的体制和公立医院主要靠创收维持运营的现状决定了过度医疗的广泛存在。为了自己的收入和医院的创收,医生实际上被鼓励多开检查单、多开药、多手术,“大处方”“大检查”越来越多。


  医院管理水平等其他因素也不容忽视。我国目前医疗保险覆盖面过低,第三方制约机制不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中缺乏对就医行为的合理性审查,政府和社会缺乏对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合理性的监管、审查机制。医保部门对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的制约机制不完善,导致了“供方诱导需求,需方过度利用”的医疗服务。


  对此,专家建议,首先,国家要加大卫生事业投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彻底改变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收入挂钩的做法,引导医务人员靠高超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取得较高报酬,获得社会认可。其次,制定规范的诊断和治疗流程,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评估的指标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合理性监管和审查机制,医保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需求者的制约机制。


  据了解,在欧美一些国家,医生治病要经过保险公司的批准。该实施怎样的治疗,包括手术药物的费用,都得经保险公司审批,而只要经过保险公司批准的费用就不会转嫁到个人头上。这从源头上遏制了过度医疗的发生。 同时,加强医院管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用药习惯,要意识到药品是把双刃剑,不要随意用药,平时治病要坚持“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原则,如医生开超过病情需要的药,可以拒绝。如遇到大病,最好到社会美誉度高的医院去治疗,选择治疗方案前要听不同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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