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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付费制度改革 从项目到“病种”跳跃

  新医改付费制度改革,从项目到“病种”跳跃。按病种付费(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简称DRGs)目前是国际上公认的控制医疗费用的方式之一,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今年4月初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这一付费制度改革。


  从按项目到按按病种付费

 
  新医改进入第三年,亟需在改革攻坚上取得新的突破。解决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是新医改的目标之一。


  药占比重过高、重复检查、过度服务等现象是造成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直接原因,而目前普遍实行的按项目付费方式则是导致这些现象出现的根源。 按病种付费可有有效缓解上述现象。

 
  新医改实行按项目付费,意味着增加患者的检查项目、药物剂量等可以增加医院和医生的收益。而医保部门是事后结算,很难起到对医疗机构在收费方面的监督作用。按病种付费则是一种打包付费制度,医保部门可以设定疾病的付费标准,一旦诊疗费用超过了医保部门设定的标准,医院自身将承担额外的费用。


  “北京市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很快将正式启动。”5月18日,在北京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透露了这一信息。

 
  北京市对此研究已有数年之久,实行按病种付费改革相对其它地区而言条件也更为充分。毛羽表示,推行按病种付费改革,避免弯路出现的关键是医院绩效考核机制的改革。 新医改攻坚目标,按病种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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