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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生双向流动”工作

  甘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生双向流动”工作。近日,甘肃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在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双向流动工作。自上而下,建立向基层流动机制,增强城市医生服务意识;自下而上,建立逐级选聘机制,调动基层医生工作积极性。

  
   据介绍,自上而下向基层流动,是指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鼓励省、市、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服务时间为5年,服务期间可在服务单位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评高一级职务不占原单位限额,不受岗位结构限制。


  省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基层服务人员须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30岁以上。服务期限不足5年,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相关待遇。该省规定,按照双向对等的原则,接收自下而上选聘人员的单位,必须保证不低于同等数量的人员按自上而下的方式到基层工作。


  自下而上逐级选聘是指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省、市(州)、县(区、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下一级机构逐级选聘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流动本单位工作。


  市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与,但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在编正式人员。选聘到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选聘到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也有相应要求。

 

  今年,该省将分别从市(州)、县(区、市)和乡镇卫生院招考选聘14名、50名和100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流动到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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