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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职业分类 培训工作的基础之一

  采访人员从9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国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据介绍,职业分类是国家经济工作、人力资源工作和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之一,科学的职业分类有助于培育合理的劳动力资源职业结构体系。现行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于1999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局于去年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承担14个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职业分类大典的修订,参与10个卫生和中药相关职业分类大典的修订以及执业药师等新增职业的设立建议,共涉及调研单位2000家,调研问卷2万份。

   
  职业大典的修订是一项促进医药事业发展的社会公益性和基础性工作。通过修订,将客观反映现阶段我国社会分工现实状况,拓展延伸《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药品职业功能,为转变药品职业从业人员管理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人才培养等提供参考。

   
  据了解,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存在调研范围广、数据收集复杂、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等特点。国家局为此成立了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于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委托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等12家单位为调研组长单位,承担职业描述信息采集和汇总工作。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为调研副组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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