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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药品“诱惑”出假药

  一个偶然发现,牵出一宗药品目录造假事件。2011年6月,四川省卫生厅启动2011版《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下称《新农合用药目录》)调整修订,具体由该厅农村卫生管理处牵头组织。按照当前中国新农合制度要求,只有进入到《新农合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才能予以报销,否则,为自费药物。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自行制定的修订规则,首先要求各市州卫生局,根据实际用药需求,提出建议增补的药物品种和调出品种。对于两个及以上地市级卫生部门推荐的药品品种,即可自动纳入备选目录。只有一个地方推荐的,则需要省厅进行筛选,以确定是否能进入备选目录。而进入备选目录后的药品,还要由专家组进行投票遴选,最后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新农合用药目录》的药品。

 

  8月初,在四川省纪委派驻卫生厅的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下,遴选专家们召开了评审投票会。有专家对一种名为“中药配方颗粒”的药品提出疑问,“这是什么药,怎么都没听说过?”从其资料上看,这种药品获得了自贡、德阳、巴中、眉山、资阳、广安、泸州、达州等八个市推荐,自动进入“备选目录”。


  此外,至2011年,四川农民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水平已从2006年的45元上升到230元。因此,四川省卫生厅认为,应对本省的《新农合用药目录》进行适当增补。具体的修订目标是,使得进入目录的药物达到1200种。按照这个目标,尚需增补药品270种左右。增补药品的备选目录约为百分之一百三十,即351种左右。

 

  四川省卫生厅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出了七位专家,对仅有一个地市推荐的药品进行讨论筛选;同时,另有13名遴选专家被抽出,他们的职责是对备选目录进行投票表决。这20名专家,包括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等大医院的医学、药学专业人士,也有来自一些县区新农合办公室的人士。

 

  数位受访的药界人士则表示,药品进入目录之后,能够获得多大的份额,还要看药企的后期工作,这包括政府集中招标环节的中标价格,对医院医生的促销力度等,“做得好,药品销售量增加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也不稀奇。做得不好,至少也会有2到3倍的增长。因为进入《新农合用药目录》后,政府必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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