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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以药补医非开医疗服务价格莫属

  实施药品零差价不会改变二、三级医院的用药格局,因为:无论是15%的加价率,抑或零加价率,对医生来说都是一回事。这些加价收入从来没有落到医生手中,和医生个人收入无关。一个和医生利益无关的东西,取消与否,怎么可能会影响到医生的处方行为?收支两条线也不会改变二、三级医院的用药格局,因为在医院,医药收支对于医生而言从来就是收支两条线,过去医药收入全部交医院,业务费用全部由医院开支;现在改为收入交财政,支出财政给,对医生来说有何差异?一个对医生无差异的政策怎么可能改变医生的处方行为?以药补医如何破除?

   
  医生的处方行为没有改变,医院的用药格局怎么可能改变?医院的用药格局没有变化,药价虚高问题、患者药品费用居高不下问题又怎么可能得到缓解?

   
  幻想财政给医生发高薪就可以消除以药补医,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不管财政给医生发多少工资,都不会改变医保支付能力和患者自费能力。比如,现在财政给医生发千元工资,医生给患者处方10万元药品拿3万元回扣;假设财政给医生发3万元工资,患者支付能力不变,医生为何不照常给患者开10万元药继续拿3万元回扣?财政发3万元工资,医生就满足了,就不会有逐利动机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30年,哪个职业群体出现过满足于现有收入水平,不再追逐更高的个人收入?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数百年,一些国家人均GDP已经超过4万美元,欧美日的医生年薪普遍超过30万美元,哪个国家的医生已经满足于目前的收入水平,不再追求更高的收入?

   
  要想降低药品费用(不是药价),消除以药补医,唯有一途:放开医疗服务价格。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打包付费方式的实质是改变医疗医药定价,只管医药最高零售价、放开医疗服务定价,所以效果类似。

   
  道理很简单,以感冒为例:假设5元药品即可治愈,若患者支付意愿为500元,挂号费(实质是诊疗费即医疗服务价格)是5元,医生就会开药495元,此为“以药补医”。如果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医生会收取400-495元诊疗费(挂号费),开5元必需药,绝不开高价药,更不会多开药。这与医师品德无关,是经济规律,即收费水平不能超过患者支付意愿,经济学术语就是,患者的需求曲线决定了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和收费水平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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