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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进一步扩充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修订出台2012年新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以下称《新规范》)。新版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从原来的十大类医疗服务扩充到十一大类,在列医疗服务项目数量达9360多项,新规范的出台旨在预防公立医院改革过渡期不合理医疗服务和检查收费现象。


  《通知》指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措施,对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4月国家下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等文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后,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医药分开”一方面要在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的原则上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另一方面要改革支付制度。“长期存在的‘以药补医’状态让当前的医疗服务价格远低于其真实成本,要通过政策的调整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尤其是回归到其真实的成本,难度较大,也没有改变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利益对立关系。”因此,上述专家预测,调整后的医疗机构新收费标准提高的幅度不会太大。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单独收费耗材的品种和数量,明确可以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要同时明确相应的具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后的检验类项目价格不得区分试剂或方法,要充分考虑当地医疗机构主流检验方法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以鼓励适宜技术的使用,但也担忧严格的使用控制或将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造成一定的障碍,不利于医疗水平的提高,希望国家在相关项目审核中具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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