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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本药物招标探索 上浮10%意味“一大步”

  作为医改试点省份,广东在基本药物招标改革方面再度开启了新一轮的探索。5月27日,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正式发布了《关于请部分生产企业确认基层采购价上浮10%的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依照《通知》,其所录附件中的334个品规被允许按照基本药物基层采购价上浮10%的价格中标,虽仅有10%但意味着“一大步” 。


  依照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的说法,上述334个品规在中标时的价格均超过了基层采购均价的110%,因而最终依照《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安排。原则上基层药物集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并且不与基层平均采购价格水平差异过大。


  依照新规,各品种中标价格不高于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基本药物基层采购价上浮10%的价格,高于基本药物基层采购价格上浮10%的,将其中标价格调整为不高于基本药物基层采购价上浮10%的价格,企业确认后按该价格中标。对于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企业,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的对策是取消企业中标资格,在同组其他未中标品种中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的先后进行替补。


  对于此次提价,广州一家药企的负责人告诉南都,334个品种相对于3300多个品规(广东基本药物共有551种,依照一品两规三剂型计算,通常每个品种会有6个左右的品规,也就是说广东全省的基本药物品规多达3300种左右,即本次中标价获准上调的品规仅占全部品种品规的10%)的基本药物而言,最终提价的品种不算多,提价10%的幅度也不算大,但至少意味着基药招标已经在朝着好的方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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