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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药信息化建设缺乏相对具体的设计

  医药信息化被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要把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当前我国医药信息化建设仍缺乏相对具体的顶层设计,而且在改变药品供应链管理方面,缺乏系统性风险保障措施。


  据了解,目前基药采购、非基药采购、药品电子监管、供应链管理等多个信息化系统让正在信息化路上的企业举步维艰。分析人士指出,现在一种药品交易要通过多个信息平台才能实现,仅在药品流通领域,至少要上两个平台:一是采购平台(基药采购或非基药采购);一是电子监管平台。


  但问题是基药采购归属于国务院医改办,非基药采购归属于国务院纠风办和卫生部,药品电子监管归属于药监局,每个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信息化平台。信息化的建设初衷是为了透明高效、降低成本,但从现实来看,管理平台的交叉重叠,使药品供应链的运转效率大打折扣。策面应该尽早打破信息管理平台的条块分割,着眼于采购监管和供应配送两大功能,做好统一规划。


  医药信息化建设随着医改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常规药品医院完全可以自己采购。虽然集中采购可以提高议价能力,发现真实价格,但从医院药品销售量的实际来看,一家医院和一家代理商之间的议价能力显然不在一个层级上,建立区域性医药供应保障体系的药品供应链管理模式,是我国药品流通的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体系改进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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