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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保参与大病保险经办真正降低患者负担

  由国务院医改办牵头,多部门会签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将于本月底发布。地方政府可以用基本医保基金向保险公司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服务,商业保险公司将正式迈出参与全民医保经办的第一步。


  据了解,此前,少数地区试水的医保经办商业化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大病医保在全国范围内交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有望使得医保经办正式和国外接轨,进入市场化阶段。


  7月19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就强调了商业保险在大病医保中的作用,李克强指出:“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注重创新机制,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功能,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机制。”


  大病保险作为在新农合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础之上的大病补充保险,对于从真正意义上降低患者负担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参与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很多国资背景的保险公司都很积极,而随着医改的深入,通过商业经办建立和国际接轨的现代化保险经营模式也有望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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