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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

  卫生部28日发布《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以及《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今后,公立医疗机构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提出,针对医疗机构内医、药、护、技等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利用信息技术的自动筛查、自动对比、自动排序、自动公示功能,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需进一步审查的重点,实时有效遏制收受“红包”、回扣、过度检查治疗、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在医德医风方面,要加强医德医风学习教育,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改进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健全医德医风问题投诉和查处机制;在临床诊疗方面,要以临床路径管理为主要抓手,实现临床诊疗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可控化,规范诊疗行为,防止过度医疗;在临床用药方面,要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监控,防止不合理用药。同时加强医用耗材、医用试剂的监控,并强化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在医疗收费方面,要通过公开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公示药品、医疗服务等价格信息,供患者监督,防止乱收费。


  《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具有行政特点的管理权力,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将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融入医疗机构管理之中,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并把制度落实情况随权力运行过程在内网实时公开,实现医疗机构管理廉洁风险的动态防控。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中国将全面启动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公立医疗机构要绘制印发职权运行流程图,其中,与医疗服务相关的职权流程图要向社会公开。要对具有行政权力特点的医疗机构管理权力逐项进行清理,统一编制并对内公开《职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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