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各地积极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

各地积极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连日来,各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纷纷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全省各地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有关部门“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乡村”,重点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并展示了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以及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同时,介绍了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宣传周期间,有关部门还组织居民代表参观了优秀食品企业及无公害种植养殖基地,在老年活动场所组织开展了饮食营养和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贵州省召开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州、地)政府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共800余人参加了会议。贵州省副省长谢庆生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相关制度,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及相关工作,努力提高全省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今年4月下旬以来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各地(州、市)、县(市、区)积极行动,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并发布了食品安全信息,对先进企业进行了表彰,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进行了曝光。自治区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小册子31万余份,悬挂横幅980余条,设置宣传板块1280块,现场接受群众咨询7万余人次,培训食品企业负责人4500余人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对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内容。贺兰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还在当地电视台开辟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专栏。盐池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盐池县各有关部门还结合自身职责,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6月1日,湖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省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检验检疫、经委等11个部门在长沙启动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活动的重点内容是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主要内容,以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通过设立展板、宣传台、开展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同时介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

  5月31日,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举行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活动暨关注食品安全摄影大赛颁奖仪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世茂出席并讲话。任世茂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认真清理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任世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由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湖北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湖北省“关注食品安全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摄影大赛也在这天举行了颁奖仪式,并现场展出了获奖作品。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政务信息网站,以及当地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法》,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宣传《食品安全法》的浓厚氛围,取得了显著效果。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