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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将影响四级药品终端

  随着新医改的实施,药品市场额外增长达到1000亿元,其中约250亿元流向县医院,250亿元流向乡镇卫生院,280亿元流向社区,流向零售药店与县级以上医院的不会超过200亿元,由此可见,这绝对不是一场机会均等的盛宴,怎样才能在这块新增的蛋糕里多分到一份呢?
  国内通常把中国药品市场分为四级:一是医院终端,即指县及县以上医院;二是零售终端,即所有药店;三是社区终端,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四是第三终端,即农村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等。

  其中,公立医院药品销量占医院终端的91%,4757家卫生部属综合医院药品销售占68%,市场集中度高;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占第三终端的87%,是第三终端的重点;对于零售终端,国内零售连锁前十强销售额占市场份额的15%,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据数据统计,2007年,全国药品市场规模约为4000亿元,其中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销售金额约2700亿元,占药品市场的67.5%。而根据《2008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不同的药品销售终端,其单产情况如下:

  医院:全国公立医院平均药品年销售额为2100万元;卫生部属综合医院平均药品年销售额为3100万元,其中:中央属20家,药品平均年销售额4.55亿元;省属218家,平均1.65亿元;地级市属1027家,平均5200万元;县级市属1419家,平均1840万元;县属2073家,平均1160万元。

  药店:全国共有药店367530家,平均年销售额35.4万元,连锁药店占药店总数35%;

  第三终端:全国共有乡镇卫生院3.7万家,药品平均年销售额140万元;全国村卫生室50万家,药品年平均销售额1.5万元。

  社区:到2010年,全国将修建、改建3700家社区卫生中心与1.1万家社区卫生站,平均来看,每家社区卫生中心药品年销售额为150万元,社区卫生站为50万元。

  医改对四级药品终端会造成如下影响:

  在医院方面,总量继续增长,份额略有下滑,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辐射作用更为明显;县医院发挥农村医疗龙头及“看门人”的作用,份额增长,“新农合”820亿元筹资增量若有40%流向县医院,将带来约250亿元的药品消费增长。县医院药品销售总量增加1倍,单产提高到2000万元/年。

  在零售业方面有利好也有利空,综合来看是平稳增长,但增长速度可能进一步放缓;未来对医保定点资格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零售药店将受到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的冲击,相对来说,大城市零售药店所受冲击会相应较小。

  在第三终端领域,以乡镇卫生院为龙头的第三终端份额增长,“新农合”筹资820亿元增量若有40%将流向第三终端,将带来约250亿元药品消费增长;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总量增加50%,单产提高到200万/年。

  在社区方面,社区终端数量与份额均呈现增长,5.6亿元城镇居民(含1亿农民工),假设每人每年在社区看病花费100元,则将带来约280亿元的药品消费增长。

  根据上面的分析,由医改带来的1000亿元药品市场额外增长,其中约250亿元流向县医院,250亿元流向乡镇卫生院,280亿元流向社区,流向零售药店与县级以上医院的不会超过200亿元。

  由此可见,医改带来的药品市场扩容迎来的盛宴并不是均等的,那么怎样才能在这块新增的蛋糕里多分得一份,将是医药行业极为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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