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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要求做好芦山地震救灾药械监管工作

  4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救灾药品监管和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救灾所需药械的质量安全。


  通知指出,四川芦山地震发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机制,动员和部署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力支持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总局的要求,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组织领导,在做好辖区内监管工作的同时,随时准备从人、财、物等方面为灾区提供支援。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救灾药械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确保药械供应保障。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救灾药械监管工作。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大对救灾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救灾药械的质量安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克服困难,充分发挥快检技术的作用,加大救灾药械抽验力度,加强对救灾药械有效期的监督管理,杜绝不合格或过期药械流入灾区。发现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保障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通知要求配合做好药械供应保障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抗震救灾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和审评审批;调整抗震救灾急需血液制品及疫苗的批签发时限,在确保产品质量前提下加快批签发。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救灾急需药械的生产和储备等情况,随时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药械的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掌握救灾药械的库存和使用情况,提供救灾急需的药械品种和数量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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