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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食药局部署抗震救灾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2013年4月23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听取各小组当前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学习传达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四川芦山地震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雅安市芦山县“4.20”7.0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下发的一系列紧急通知。


  省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刘伟德强调,要加强对救灾药械的安全保障和科学调配,重点加大对救灾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快检技术的作用,加大救灾药械抽验力度,有序引导开展有针对性的捐赠,捐赠的药械必须是经批准生产或进口且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


  要尽快把上级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工作人员,抗震救灾工作小组必须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国家总局的工作要求,做到政令畅通,快捷高效地完成救灾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灾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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