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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家合肥市级医院依病种实施管理方案

  合理有序的医院管理是非常中药的,一方面不仅可以方便医院对疾病的分类管理,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一些后期疾病整理的麻烦,近日来,数家合肥市级医院就实施了这样的管理方案。

  
  昨日,合肥市卫生局公布了合肥高新心血管医院等26家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病种管理实施方案,患者在医院治疗阑尾炎、下肢静脉曲张、子宫肌瘤等53大类疾病时,总费用一般不超过定额标准,病人均按固定的比例自付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
 
  根据确定的53大类病种费用定额,新农合基金对每例疾病住院患者实行定额付费,补偿比例统一为60%,参合病人按固定比例40%自付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肝豆状核变性、部分心胸外科手术疾病、重型精神病、血液透析等特殊病种除外,其自付标准降低为20%或者30%。超出定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机构承担,低于定额部分的“节省费用”由医疗机构受益。
 
  同时,新农合基金对实行住院按病种管理的病种定额补偿,不设“起付线”,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项目目录限制,且不计入患者当年新农合封顶线计算基数。“如果患者在一次住院过程中同时实施并完成2个以上按病种管理病种诊疗时,按照最高定额标准的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费用。”
 

  合肥市级医院的这一举措,方便对各种病种信息的保存和管理,在这一举动的推动下,相信合肥医院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面貌,为更多的病人所造福,最后小编祝大家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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