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食药总局发文 中药配方颗粒药企再引热点

食药总局发文 中药配方颗粒药企再引热点

  在治疗疾病上,中药配方直达疾病根源,起到了彻底根治的效果,备受患者的信任。中药配方颗粒是中药企业研制出来的一种特效药剂,同样有着显著的疗效。近日食药总局发出相关文件,叫停批准中药配方颗粒药企生产。


  国家食药总局这份文件指出,中药配方颗粒仍处于科研试点研究,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中药配方颗粒药企试点研究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适时出台相关规定。在此之前,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自行批准中药配方颗粒生产。


  国家食药总局出台此禁令是基于安徽、吉林等省放开了批准省内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资质。2001年7月,国家药监局颁发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中药饮片管理的范畴。


  业内人士指出,中药有500亿元左右的销售额。如果其中有60%的市场转化成中药颗粒份额,销量和利润就非常大。可现在6家企业只做到了30多亿元的销售额,因此很多企业希望国家食药总局放开准入条件,进入中药配方颗粒市场。


  近来一段时间,中药界出现的问题错综复杂,备受业内的关注。所以中药配方颗粒药企应该严格按照文件中的要求去做,避免再出现一系列的相关问题,再引社会的关注目光。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