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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断相关意见在深圳公诸于众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再加上繁重的工作压力,很多的人患上了职业疾病,职业病在治疗上却总是出现众多的问题。为此,深圳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断相关工作的意见》,解决出现的问题。


  根据“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可疑急性职业病的,应当立即向患者的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预防保健所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报告,并经街道预防保健所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调查核实;临床诊断为可疑急性职业病的,应在2小时内,由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向患者单位所在地街道、区卫生监督所填报疑似职业病报卡。


  医疗机构接诊可疑慢性职业病的,应及时组织患者单位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会诊,临床对疑似职业病诊断,应及时向患者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区卫生监督所填报疑似职业病报卡。


  医疗机构接诊可疑职业病患者时,除了按规定报告外,还应告知患者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在做出职业病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1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病报告卡寄送患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抄报卫生监督机构。


  职业并在社会上非常普遍,是一种大众病。但不是如若不加紧治疗,很有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深圳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断相关工作的意见》在一定的程度上确保了职业病患者的安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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