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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在桂林出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药店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是我们日常用药的一种保障。但是近段时间,医药界错乱丛生,药店的管理也出现了众多的问题。为此,桂林出台了《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解决出现的问题。


  据医药网小编了解,自2001年桂林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具备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数量已增加到228家,为参保人员购药提供了方便。但在日常经营中,一些定点药店存在不同形式的违规刷卡行为。


  《办法》严格规定了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不得摆设、销售百货日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等其它非药品商品(批准文号为卫消字、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计生用品、医疗器械除外);不得以定点药店的名义进行药品促销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进行医疗消费的促销活动。


  并规定,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卡刷卡购药时,药店必须出具符合规定的收据,收据上应注明所售药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单价、剂量、金额,票据管理符合规定。


  医药招商网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桂林市出台的《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是我们日常用药的一种保障,得到了消费者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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