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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修订推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

  现阶段,在医药行业的发展中,众多的问题不断的显现出来,为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国家启动了《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的进行,主推市场化理念,推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


  《药品管理法》1985年实施,1998年启动第一次修改,2001年正式颁布,至今已走过将近13个年头。这部法律将从哪些方面修订成为很多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采访人员近日从CFDA获悉,本次修改主推的市场机制理念将触及行业变局。


  《药品管理法》修订将积极探索药品安全工作规律,创新治理理念、治理制度等,明确药品安全相关各方权利和责任,着力构建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坚持依法从严治药,强化药品安全法律责任追究,严惩重处医药、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上海市食药局副局长唐民皓说,我国有不少从事基础医药、检验等工作的第三方研究机构,但监管部门并未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作用。“第三方怎么参与进来、政府实验室怎么来重新归位,这些问题应该解决。”


  《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的进行将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加快医药行业的发展进程,减少不法事件的发生,加快医药招商代理工作的进行,赢得了医药人士的关注。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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