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国家中医药局、卫计委:非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针刺牵引

国家中医药局、卫计委:非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针刺牵引

记者13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全国正在开展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最近,一些地方就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提出请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发布批复作出回应,非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针刺牵引。

批复明确,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任何机构和人员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应当符合原卫生部《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批复强
调,在中医医疗监督工作中,发现以涉及中医药的“预防”“保健”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开展宣传、培训等涉嫌虚假宣传,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不
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