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上买药六点提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上买药六点提醒

网络提供便捷的同时,也给虚假医药信息和假劣药品提供了很大的隐匿空间。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药品时应牢记六点提醒。

一、核实确认是食药监部门批准的售药网站。目前,经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详细名单可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www.cfda.gov.cn)的“数据查询”栏目中查询。

二、主动咨询。网上药店一般都配有专门的咨询药师,您可以通过在线咨询专业药师,详细说明情况,获取有关购药建议。

三、分清药品和非药品,对店家推荐的不熟悉的产品,确认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



四、不要在网上买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一般消费者或药师都不具备判断病情和处方用药的能力与权力。即使常见小病,或长期使用的药品,往往也需要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是否维持或调整原有用药。

五、特殊情况需及时就医。对于某些急需药品或不确定的身体不适,或有超过3天以上不适,建议您及时到医院就医。医事复杂,健康宝贵,不能自冒风险,耽搁病情。


六、注意药品验收。首先看药品外观有无破损,消费者必须当面开包验收;其次看产品的名称是不是您订购的药品;再次看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最后在极寒或极热天气里,看药品的送货条件是否能保障适宜温度。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