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四川2014年医改安排:降低药品、检查、治疗价格

四川2014年医改安排:降低药品、检查、治疗价格

  17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其中指出,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工作,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年底前实现省
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提高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 降低药品、检查、治疗价格

  《工作安排》指出,四川将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启动实施综合改革,加强对84个国家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督导评估。推进南充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同时,促进公立医院科学发展。严格控制特大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鼓励院外基层延伸发展和以托管、联办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完善医保差别化支
付政策,合理确定各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继续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社区(乡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试点地区签约率达20%
以上。

  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

  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和用人自主权。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
务。研究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政策。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