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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8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规售卖处方药受处罚


  医药网7月15日讯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处方药监管,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82家违规药品零售企业受到查处。
 
  为确保处方药销售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省食品药监局从3月份开始,在全省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针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药房,重点查处药店处方药质量管理制度、驻店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处方审核、处方留存、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精神药品(一类)、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及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情况,依法从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超许可范围经营药品、药品经营企业违规购进药品和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兼职虚挂等行为,并将专项检查与GSP认证和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挂钩,强化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意识。经过专项检查工作组的明察暗访,截至目前,共检查全省药品批发企业538家,责令整改15家;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773家,责令整改699家,处罚282家,有3家企业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检查医疗机构782家,责令整改28家。
 
  省食品药监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检查将会持续进行下去,如发现有药房违规售卖处方药等行为,可拨打1233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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