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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作为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五项措施,力促全区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监管。以城乡结合部、农村旅游景区为监管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监管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监管重点单位,严查无证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以及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等违法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台账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严把准入关,强化溯源管理。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核查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及时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三是排查隐患,强化监督抽检。要求各地结合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利用快速检测等方法,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甲醛、氯霉素等有毒有害项目;对预包装食品,重点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定。

  四是严查重打,强化案件查办。要求各地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始终保持严查重打的高压态势,做到深挖彻查,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大案要案件的线索排查和查办力度。


  五是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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