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四川县医院改革方案出炉 严禁设定创收指标

四川县医院改革方案出炉 严禁设定创收指标

  记者12日获悉,由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称,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2014年启动实施综合改革。2015年巩固综合改革。对于《方案》中所称的,允许公立医院医生多点执业,郫县一家公立医院负责人表示,此举一旦成行,有利于医务人员交流,同时可以适当增加医生的收入。

  可适当提高诊疗费降低药品价格

  《方案》称,2014年底前,制定全省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订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各市(州)要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每个县(市、区)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

  《方案》表示,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8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医院。

  《方案》提出,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价格。2014年下半年启动盛市(州)两级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调整,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验、检验项目价格。

  采购优先选国货严禁举债购买医用设备

  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制订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强县中医院和县医院中医科能力建设。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方案》称,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方案》还提到,到今年年底,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