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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方面各项费用被列入检测范围

  近日,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要求各区县每个月报送辖区内医院、药店的药品和医疗服务费,共有17家医院、3家医药公司,被纳入第一批价格定点监测范围,每个月,相应区县都要监测报送各单位的西药、中成药、中草药和低价药品等四类药价数据,以及医院门(急)诊医疗服务收费和单病种手术费。

  第一批将被监测的3家医药公司分别为北京金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医保全新大药房、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同仁堂药店;17家医院包括北京同仁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宣武医院、北京友谊医院等。其中,药品零售价的监测目录包括板蓝根颗粒、维C银翘颗粒等20种中成药,以及阿司匹林、红霉素等48种西药,医院自制药以及口罩等其他用品,同样被纳入每个月的价格监测范围。医院方面,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等12项医疗服务费,以及38项住院费用,被列入监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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