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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

  2014年10月16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把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负总责,落实领导责任,湖南省编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指导,省工商、质监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加强督查考核,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改革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拖延应付、不作为的要诫勉约谈,对因改革不到位,监管脱节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问责。

  通知指出,各市州、市县区政府要充分考虑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重要性,原则上参照国家和省的模式,尽快将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不得随意突破政策搞变通、打折扣。

  通知明确,按照“先市县改革、后乡镇建所,先出台‘三定’、后调整职能;先人员到位、后办理手续”的步骤,制定时间表,采取硬措施推进改革。各市州要在11月15日前制定下发市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三定”规定,各县市区要在11月30日前制定下发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三定”规定。

  通知强调,各地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和经费保障上对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予以倾斜,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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