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两性知识 >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人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人

  漳州将探索实施基层首诊制度,健全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为病人提供便利。昨日,漳州市卫生局公布《漳州市“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县级政府在活动中的主体责任,确立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主体地位,按照“独立核算、财政补助、自主经营”原则,完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

  明年底,漳州全市30%的乡镇卫生院应达标;到2016年,50%的乡镇卫生院应达标;2020年,所有乡镇卫生院基本达标。漳州市卫生局将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并做好迎接省、国家检查的落实工作。

 
 根据方案,漳州将探索实施基层首诊制度,患病先到乡镇卫生院,由其医生来把关,解决不了的再到大医院。结合新农合差别化报销补偿政策,探索基层首诊、双
向转诊制度。健全完善与县及县以上医院双向转诊协作协议,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绿色通道,为上级医疗机构恢复期患者入院进行康复治疗提
供便利条件。充分运用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提高临床救治能力。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疗人员中要有能够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人员。每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安排1名卫生技术人员到县(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的临床技能进修。

  建立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长期定点帮扶乡镇卫生院的制度,采取下派医生、技术指导等方式。

  方案提出,确立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主体地位,按照“独立核算、财政补助、自主经营”原则,完善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