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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监局专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于2010年5-8月开展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是为了切实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全省企业保健食品生产行为,全面完成新一轮整顿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要通过检查企业的相关制度、相关设施和相关记录,进一步规范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原辅料管理制度,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配方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通知还要求,杜绝使用假冒伪劣原辅料,严禁非法添加违禁物品,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对涉及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检查。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包括原辅料的验收、贮存、检验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原辅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等是否与注册审批的配方及备案的企业标准相一致。

 

  二是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实施情况检查。包括原辅料领用量与投料量是否相符,投料记录是否完整并经第二人复核;批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和完整,有无随意涂改;每个产品是否按照相应的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质量标准、检验规程和抽样方案进行检验。

 

  三是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检查。以产品批准证书内容为依据,对产品标签、说明书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包括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批准证书内容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是否有虚假或夸大功效、扩大适宜人群、宣传具有诊疗作用的内容。

 

  检查项目有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名称及含量、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以及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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