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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重理药品定价体系

  据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已于日前开始调查医保药品涨价一事,并同时启动了对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中新进入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

 

     另悉,与基本药物制度配套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正在紧锣密鼓起草之中,国家发改委拟定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也已进入征求意见程序。

 

     然而,详解目前各类药品的价格形成过程就会发现,现行的各种新医改相关制度,早已为药价攀高留出了空间--国家医保目录药中的乙类药品可由各省自行调整,基本药物制度也允许各省推出增补版,这等于是把药品定价权下放;而两种目录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分而治之”,也大大方便了企业“堤内损失堤外补”的运作。

 

     业界人士称,如果上述制度缺漏不能被有效修补,出台再多的政策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药品的价格形成分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东部某省物价局资深人士告诉,政府定价药品包括国家基本医保目录药品,以及少量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

 

     根据今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版《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执行国家发改委政府定价的药品共计1896种;而2009年11月公布的最新版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共包含西药及中成药2151种。

 

     政府定价药品并未包括所有的医保目录药品。“大致上,医保全额支付的甲类药品由政府定价。”业人士介绍,须个人部分支付的乙类药品则不在此列。

 

     2009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出台后,类似的模式仍在延续--尽管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全部进入了基本医保的甲类药品目录,但该制度同时规定,各地可视具体情况出台地方增补目录。而地方增补目录中的基本药物,不在国家发改委的政府定价范围之内。

 

     药品就被分成了好几大类: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全国基本医保甲类目录药物、地方增补基本药物、全国基本医保乙类目录药品、非医保药品等,除了前两大类基本由政府定价外,其它几类药品的价格都有很大的市场化空间。

 

     除了前述1896种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各地发改委还拥有556种中西药的定价权。业内人士估计,被纳入政府定价的药品总数仅占市场上流通药品的20%,多数“天价药”都属于不由政府定价的那80%。

 

     事实上,由于政府对基本药物的价格管制比较严,上述那80%的药品就成为生产企业弥补利润损失的绝好途径。

 

  总部位于南京的一家大型医药集团人士表示,江苏省在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从投标环节开始就把药品的价格压得很低,企业濒临盈亏平衡点。“我们进基本药目录是为了企业的声誉以及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赚钱还得靠其它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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