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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将“入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医药服务将“入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据介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确定今年中医药工作要点时提出,研究探索将中医药服务逐步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截至5月16日,各省已完成本辖区试点遴选推荐工作。


  中医药服务如何逐步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何在城乡居民的健康促进中发挥优势和作用?为回答上述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随着5月16日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试点推荐名单报送完毕,该项工作将进入试点地区遴选阶段,并于6月正式启动。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通知,本次试点的中医药服务项目主要有7种,包括中医体质辨识、0~6岁儿童中医健康指导、孕产妇中医健康指导、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干预、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干预、中医健康教育等方面内容。


  中医药管理局通知,试点地区可从中选择1个~2个项目作为本地区试点内容,也可在此之外自行研究确定中医药服务项目。 据悉,试点地区将主要在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所在区(市)中确定。


  并要求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健全、能够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经费投入等方面对试点地区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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