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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全面加强 村级药房迎来“时机”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深入实施,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以村(居)卫生室为重点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从业人员队伍也逐步配齐稳定,这些都为推进村级卫生室规范药房化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时机和条件。当前,各地结合实际,都在大力实施村级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呈现出有力有序、有声有色的创建局面。与此同时,一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主客观问题仍然存在。

   
  有基层医疗机构对规范药房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重在诊疗技术与服务态度。即使制订了各项管理制度,很多医疗机构也是抱有应付检查的心态,缺乏执行落实的规范意识。例如,药学专业人员不足,药房在岗人员基本上由非药学人员兼任,他们大多只能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在指导合理安全用药及药品购进验收、陈列摆放、储存养护等规范化管理方面知识不足。此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不少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未将此项工作列入基层医疗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与药品监管部门之间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若要让村级医疗机构真正成为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和卫生保健需求的“健康之家”,各地应把村级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紧抓本辖区实施一体化村卫生室全覆盖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推进落实的力度,要在前期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中所积累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实践,狠抓标准的规范完善,使创建制度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而言,各职能部门在对本辖区村级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过程中,应着重从药房布局、设置、管理制度、人员条件、设施与设备、进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入手,一手抓硬件设施建设,一手抓软件落实,使村级卫生室的药品管理工作真正上台阶,药品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

   
  各乡镇医疗机构在实施一体化村卫生室工作中承担着牵头协调、管理引导的作用,在加强自身规范管理与建设的同时,要强化对所辖村卫生室的跟踪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积极督导村卫生室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与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把各项管理制度与岗位规程落到实处。卫生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将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纳入本部门与本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强化日常督促管理与帮扶支持力度,合力推动村卫生室药房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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