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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立医院改革 特殊病种补充报销

  北京被称为公立医院改革“深水区中的深水区”,昨日公布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中,为破解体制性顽疾,北京市逐一开出治病“药方”,其中包括医药分开建立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医疗保险调节机制,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等。这些药方能否改变医改体制性问题,北京将在5所医院实行“分类改革”。除友谊医院之外,朝阳、同仁、积水潭、儿童医院也被纳入试点范围。


  北京正式宣布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成为首个启动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的省级城市。根据方案,北京将先期选择5家市属公立医院,即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儿童医院。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全市推广。试点医院中,友谊医院将作为改革的综合试点医院,其余4家医院将采取“分类改革”,分别从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医保调节机制、财政补偿机制等3个方面进行改革尝试。


  部分特殊病种或可补充报销,通过公立大医院改革试点,将统筹协调推进医药卫生的各项体制、机制的改革。据悉,北京市医改领导小组同各区县签订了“医改责任书”。其中,在医疗保障方面,北京首次提出将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大病商业健康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了解到,该方式将针对部分特殊病种,提高一些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但包括哪些疾病目前尚未确定。


  试点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独立法人地位,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实行理事会制度、院长负责制和监事会制度,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医院“扁平化”管理。推进医保付费制度改革,调动医院加强管理、控制费用、规范行为的积极性,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主要包括建立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加强医保监督管理,通过完善财政投入和价格政策,在5家试点医院建立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补偿调控机制,合理减轻医院运营资金压力,促进医院加强管理、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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