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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保健品众多 陕西保健品命名规范

  随着假冒保健品越来越多,而且保健品命名也与其用途不符,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利益,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制定新的《陕西省保健用品命名规范》,保健品命名禁止使用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特效”“高效”“奇效”等。


  保健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效,适用于特定人群。一般食品不具备特定功能,无特定的人群食用范围。


  陕西省药监局要求为保证保健品命名的科学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陕西省保健用品命名规范。审批保健用品时一并对保健用品的名称进行审查。


  保健品不得使用有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或品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不得使用有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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