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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女子钱财为何还其100元

  在当今社会半路抢劫的事屡见不鲜,但是最近发生一起抢劫案件让人匪夷所思。男子抢劫女子钱财为何还其100元呢?后来得知一名受害人被抢劫后在车上和嫌犯谈各种人生道理,最后嫌犯将抢得的200元还了100元给她。


  11月7日凌晨3时10分,东湖分局刑侦大队六中队接到报警,受害人陈某(女,18岁,上饶县人)在当天凌晨1时20分许至2时20分许,在民德路老邮政局附近被两名男子抢劫并强行拖上车。将陈某身上的现金和手机等财物全部抢走后,其中一名男子对陈某实施了强奸。接到报案后,六中队民警立刻陪同受害人到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天网视频等材料。与此同时,由六中队、十中队精干警力组成了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


  在对信息进行排查时,民警发现经开分局接到一起类似男子抢劫强奸报案。案件发生在11月6日晚10时许,在昌北经济开放区附近,一名单身行走的女子朱某也是被人强行拉上车实施抢劫。当时朱某身上只有1.5元和一部手机,嫌犯就逼着她报出银行卡密码。由于朱某的银行卡内只有300余元,嫌犯只取到了200元,并拿出其中的100元给车加油。在整个过程中,朱某和嫌犯谈理想、谈未来,讲各种人生道理,结果嫌犯把剩下的100元还给朱某。


  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进行大量的信息筛选排查研判后,成功锁定了嫌犯的身份,发现他们经常在上海路一带活动。11月9日,民警开始在嫌犯经常出没的地方蹲守。10日中午12时左右,在上海路某宾馆门口,民警发现嫌犯万某(男,23岁,南昌县幽兰镇人)正好从宾馆出来,上前将其抓获。下午4时许,民警又在上海路龙街的一出租屋内,将左某(男,19岁,南昌县幽兰镇人)、江某(男,18岁,青山湖区罗家镇人)抓获,一举摧毁这个男子抢劫强奸犯罪团伙。经审讯,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人都是无业人员,且吸毒,左某还曾因为偷窃电瓶接受过警方的处理。万某借来作案用车后,他们就专门在夜间寻找单身女性作案。11月6日抢完了朱某后,三人想到东湖辖区内的夜总会有女性工作人员晚上下班,于是前往蹲点。7日凌晨1时左右,在民德路老邮政局附近,三人看到了在路上行走的陈某,于是由两人下车强行将其抱上车带走。因为看到陈某衣着性感,于是男子抢劫后对其实施了强奸。


  案件的发生也提醒了广大女性,少在夜间独自出行,同时衣着打扮不要露骨显眼。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减少男子抢劫强奸等不法行为和犯罪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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