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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构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多措并举

  随着国家对乡村医疗建设的扶持力度的加大,在过去的一年中,太原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在加强基层人才培养、落实退出乡医补助、提高乡医待遇等方面,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构筑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完善乡村医生培养体系。开展农村订单定向中专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采用“村来村去”的方法,由财政负担学费,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积极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招聘大专学历以上医学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开展从现有中专医学学历以上人员中选聘乡村医生工作,采取“退一进一”的原则,由县(市、区)卫生局从现有中专医学学历以上人员中选聘乡村医生,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后,分配至所服务村担任乡村医生。2012年,县(市、区)卫生局经过严格资格审核,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从农村现有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人员中选拨了186名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中,为乡村医生队伍增添了活力,确保了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工作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正常开展。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年满60周岁、从医25年以上的乡村医生退出村医队伍,除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外,按市县两级财政各50%的比例,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额一半的生活补助,最少的每月领取427.5元,最高可每月领取562.5元。


  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解决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对在职乡村医生补助标准由每村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大学生村医生活补助参照大学生村干部待遇,聘用期间其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并列入到年初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中;采取“政府主导、多方筹资”的方式,积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对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缴费补助,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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