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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保健品法人骗钱引保健品招商网关注

  保健品行业的发展在近几年内得到空前的释放,人们的保健意识增强,是促成这一情况的最大动力。但是保健品招商网发现,除了很多销售假冒保健品案件外,居然还有冒充保健品公司法人去骗取钱财的案件,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随小编来看一下。


  近日,天河区法院审理一宗涉案金额达170多万元的集资诈骗案。被告人毛淑珍冒充保健品生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扩大生产规模为名,许以高额贷款利息,先后有50名被害人上当受骗,其中多为中老年人。天河区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47岁的毛淑珍来自黑龙江省鸡西市,文化程度大专, 2003年11月28日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7年1月1日刑满释放。


  刑满出狱不久,毛淑珍又重操旧业。2009年8月,她以辽宁星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在广州天河区成立分公司。同年8月至12月期间,毛淑珍以扩大保健产品生产规模需要资金为由,以返还高息为诱饵,谎称自己为星光公司法定代表人,先后与50名被害人签订借贷合同,诱骗被害人缴纳款项共计1793000元,返还利息共91820元,骗得款项共计1701180元。2010年4月13日,毛淑珍被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毛淑珍的银行账户(卡违法所得32178.47元),余款未能缴获。


  据保健品招商网获悉,天河法院经审理认为,毛淑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虚构事实,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本案被害人均为中老年人,被骗巨额款项至今未能缴回,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量刑时应酌情从重处罚,并依次作出上述一审判决。毛淑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中院,据了解,广州中院已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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