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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展“示范药店”活动

  近日,由昆山市文明办、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药械行业协会等五家单位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倡下联合发出倡议,在昆山市零售药店中开展创建 “示范药店”活动。

  据悉,昆山市零售药店数量多、分布广,药店年药品销售量约占该市药品销售的1/3。昆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今年将创建“示范药店”列为全市50项重点实事工程之一。

  昆山市局局长陈青林表示:“创建‘示范药店’,是一个为百姓量身订做优良药店的过程。只有打造更多合法、规范、诚信、平价的药品零售企业,才能真正让百姓得到实惠。”

  为激发各药店参与争创活动的主动性,充分体现具有昆山特色的药品零售企业运作模式,创建活动明确了三条奖惩措施:一是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紧密挂钩。凡拟申请医疗保险定点的药店,必须创建成“示范药店”后才有资格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已经获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药店,若不能创建成“示范药店”,在医保定点年底考核中将被扣分。二是与享有各种优先权紧密挂钩。零售药店在规定时间内创建成“示范药店”的,其投资人去开办新的零售药店时享有优先权;凡符合创建条件的药店不积极参与创建的,在诚信分级管理中将列为失信企业,并在执行监督检查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中酌情扣分。三是对“示范药店”实行动态管理。“示范药店”在数量上实行总量控制,不搞终身制,每年要开展复评工作。

  昆山市副市长黄健把药品零售企业比作是社会的细胞、昆山的窗口,认为“示范药店”的创建是昆山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要求,是改变药品行业形象的有效举措,是药店持续经营的自身需要。据悉,整个创建活动将于7月底结束,届时将综合评定出该市第一批“示范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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