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社会关注 > 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业内既忧虑又怀疑

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业内既忧虑又怀疑

  导读:发改委对医药价格改革一直抱有极大的决心,早在2014年11月25日,八个行业协会收到了由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征求对《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函(下称“意见函”)。将取消政府指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的时间定为2015年1月1日。但目前为止,仅发改委一方自削定价权利,其他相关部门却未予回应,这也使得政府放手后,各部门如何互相帮衬,共同努力使药品在市场中价格处于合理水平充满了悬念。
  
  作为此次意见函发出者的发改委,表现出了在迎接药改及坚持药改方面的巨大决心。据了解,意见函中指出,改革目标是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在市场竞争中形成药品实际价格。



  药价改革开闸 业内声音不一
  
  医保部门负责医保目录内药品,并制定相应的医保支付价格,卫计委则负责药品的招标采购及对医院诊疗的监督等,但目前这些部门并未明确表态。
  
  业内人士认为:发改委放权,并不是说只有它一个需要改革,其实卫计委也需要这种改革,要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精神进行简政放权,还权利给医院,更多地让市场机制来分配资源,发改委不是买方或所有公立医院的总代表,不应代表它们来招标采购。发改委的职责是制定规则,保障监督,不应参与招标等一系列的具体经济活动。
  
  社保部门则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及支出,应广开资金筹集渠道,为增加筹集金额负责,对于企业和个人欠缴的费用,监管要及时到位,并按照医保目录的要求,按照国家对医疗服务的标准,掌握好收支平衡,这是其首要责任。
  
  所以社会保障部门在迎接医改时,应起到牵头作用,做好支付标准,即根据手中所拥有资金数,和医疗机构签署合同,根据往年就诊人数、就诊工作量、医保经费的开销水平等因素来制定医保支付价格。
  
  药改要医改先行,而这其中最关键的部分是卫计委,另外如负责药品流通的商务部、对整个药品在市场上进行管理的工商局等都应该相互协同。
  
  专家认为,在我国,虽然药价的确定存在较多部门的博弈,但各部门不应各自为政,宜以一个部门为主,其他部门负责提供专业意见即可。
  
  在看到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同时,应先更多考虑药品价格到底是由谁来监管,既然将药品价格交还给市场,相应的较为科学严谨的监管措施和体系都将是必不可少的。
  
  总的来看,药品取消政府定价消息,一方面为药品行业进一步市场化带来了部分利好,但另一方面,业内对此也有忧虑和怀疑的声音发出。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