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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及医疗用品和卫生保健服务投诉显示出三个显著特点

  近几年来医药及医疗用品和卫生保健服务投诉一直是消费者的投诉热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信息显示,2014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3,800件,卫生保健服务投诉662件。投诉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虚假宣传、售后服务问题上。
 
  据介绍,过去一些通过网络、电视电话购买医药保健品的投诉,因销售者地点难确定,第三方平台又没有明确的赔偿责任,消费者的损失往往很难得到赔偿。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后,由于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明确了第三方平台责任,使得这一类医药保健品投诉解决率大幅度上升。
 
  医药及医疗用品和卫生保健服务投诉显示出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消费群体集中。从投诉数据中显示,老年消费者占九成,老年消费群体对保健品概念、功效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判断;同时,商家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对保健品功效虚假宣传,诱使老年人以高价购买只具有普通保健作用的保健品。二是获取保健品信息渠道复杂。消费者主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方式获取保健品信息,铺天盖地及长时段滚动广告宣传,潜移默化的为消费者“洗脑”,强化对商品的认知。三是商家推销保健品手段多样。“赠药”、“免费抽奖试用”、“名医会诊”、“免费旅游”、“专家讲座”都是经营者惯用的手段,甚至雇用“托”在旁现身说法。据悉,2014年5月,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将该省消费者吴某投诉转给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称消费者于2013年12月10日在某电视台看到一个节目说能治疗自己的疾病,受商家诱骗前后共花费80,400元,仍未能治好自己的疾病,要求退款时遭商家拒绝。经陕西省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商家卖给消费者的并不是所谓的药品,而是保健品。省消协根据新《消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联系某电视台,通知他们协助处理此案,经过多次沟通最终经销商给消费者退还现金共计68,100元。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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