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当如何发出医药投标文件? |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投标人发出投标文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招标文件要求的地点。
投标人发出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可以直接送达,即直接派人把招标文件送到投标地点;也可以将投标文件通过邮政局邮寄送达,或者委托他人将投标文件委托送达。考虑到投标的严肃性和安全性,投标人一般应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投标地点。
二、发出的投标文件应当做好密封和标记。
《文件范本》第1.6.1条对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规定了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认真实施。如果投标文件数量不多,可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后,把这些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如果投标文件的数量很多,可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后,把这些信封密封在一个或几个纸箱中。无论投标文件的外层如何密封,都要注明经办机构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内层信封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其投标不被接受时能够原封退回。
三、过早启封的投标文件将由经办机构退还给投标人。
这里说的过早启封,是指因投标文件密封不严,在开标前非人为因素的启封。由于过早启封,投标文件的内容可能在开标前已经对外泄露,对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了影响。对这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予以拒绝。否则,就不能体现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手工操作方式的投标活动。对于电子商务方式的投标活动,投标人发出投标文件的方式应当另行规定。一般情况下,招标人采用电子商务方式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分阶段发出。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证明文件的递交、审核,在招标公告发出前已经全部完成。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网上加密报出,不需提前送达。投标人只需要在开标时提交样品和其它不需要密封提交的材料。
有时电子商务运营商没有对潜在投标人实行会员制管理,投标人须在招标人发出集中招标采购预公告后才能申请资格预审、提交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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